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_沈阳市政务服务网用户登录及申报操作流程说明:今日行政审批资质更新-寅森企服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政务服务网用户登录及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5-04-29 05:47
发布:2023-02-21 编辑:吴晨 浏览:1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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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录网厅

1.1. 访问沈阳市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

1.2.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还是法人用户登




2. 网厅申报

2.1. 查找到想要办理的事项

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想要办理的事项:

根据部门查询事项:



根据服务对象查询事项


再根据主管部门职权类型及服务对象进一步查询

通过检索查询事项




有子事项的需点击展开按钮再进入查看

进入后可对事项的基本信息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中介服务审批结果救济途径常见问题及办件公式进行查看




2.2. 进行申报

2.2.1. 咨询

点击咨询按钮可对对应部门进行咨询



填写内容后点击提交按钮


2.2.2. 收藏

点击收藏按钮可对此事项进行收藏




2.2.3. 预约

点击预约按钮对区域时间及人员进行选择填写后提交即可




2.2.4. 申报

点击申报按钮


进行对情形和区域的选择和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的查看


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真实信息及上传相关附件

红色*号为必填项请注意选择申请单位

上传附件的方式为:点击未上传按钮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上传路径上传结束后选择确认

注:当上传结束后可点击后面的已上传按钮对之前上传的材料进行更改


全部上传结束后可选择保存或提交

点击下一步后完成申报



在下方可以查看办件提示及我的申请


2.2.5. 自建系统申报(以药监局为例)

其他信息查看功能与上面描述一致在此不再重复点击申报按钮


在申请信息页面选择对应申请类型按实际情况填写真实信息红色*为必填项对设施

设备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进行维护


选择申请类型后对对应表单进行填写



切换到业务材料页面对申请材料进行上传带红色必穿字样的为必传项


申请信息填报及业务材料上传后可对此办件进行暂存删除提交等操作确认申报后点

击提交按钮就可以



药监局规定只可存在一个办件只有上一办件办结后才可进行下一次申报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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