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_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房屋被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免征契税优惠办理指南:今日行政审批资质更新-寅森企服

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房屋被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免征契税优惠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5-04-27 12:58
发布:2023-02-21 编辑:滕安嘉 浏览:1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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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个人房屋被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免征契税优惠
申请条件 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终端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办理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契税纳税申报表》2份 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线填写(或上传)对应表单; 
2.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 4.11.2-4.11.51《契税纳税申报表》(空表).doc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免填单
结果样本 4.11.2 - 4.11.51《契税纳税申报表》(表样).doc 1次 一级
办理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
    《安徽省契税征收管理业务规程(试行)》(皖地税发〔2013〕11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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