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_安徽省税务局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办理指南:今日行政审批资质更新-寅森企服

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5-04-27 22:18
发布:2023-02-21 编辑:周凝子 浏览:9557
摘要:安徽省税务局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办理指南,安徽省税务局,寅森企服网为您介绍安徽省税务局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办理指南,安徽省税务局的相关内容介绍,欢迎您收藏本站以便日后快速找安徽省税务局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办理指南的精华内容。

事项名称                                       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
申请条件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应税土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应税土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减税的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
    减税的港口,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减税的航道,具体范围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终端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办理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应税土地的证明材料;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免填单
结果样本 0次 四级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1号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办理指南


本页链接:http://cn.dfyuhang.com/xzsp/29357.html

寅森508网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微信号
1091218940
请您留言

留言通道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