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概述
已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停业时间到期前使用本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复业登记。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复业登记】,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3.在“纳税人基本信息”栏中,填写“复业日期”、“报告日期”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
4.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
三、注意事项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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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西藏税务局,西藏电子税务局已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复业登记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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