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概述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在报告表信息区中,录入基本信息
3.选择附表,点击附表树,填写附表数据,填写完成点击【保存】按钮保存,附表全部录入完毕后,返回主表,点击主表页面上的【申报】按钮,保存所有数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三、注意事项
纳税人为核定征收企业的,无须进行关联业务往来申报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西藏税务局,西藏电子税务局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流程说明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