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业务概述
外国石油公司应按税法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事宜。尚未开始商业性生产的外国石油公司可暂不报送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在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填报《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F170)》。
二、 业务前提
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信息采集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填写表单:依次填写各项表单,确保勾稽关系正确。
第二步:申报:正确填写表单后,点击申报按钮即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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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信息采集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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