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业务概述
纳税人可以通过CA注销功能在线注销CA,注销后,对应的CA不再支持登录企业电子税务局,以及失去为企业办税的权力。
二、 业务前提
纳税人正常登陆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持有需要操作的CA以及主CA;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用户管理——CA管理——CA证书注销;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的信息”进入用户管理,选择CA管理并切换至CA证书注销Tab;
证书注销只允许注销企业的副CA,主CA不支持在电子税务局线上注销;
列表展示企业的所有副CA,点击注销按钮弹出提示
点击【确定】按钮后,弹出CA签名框要求企业使用主CA进行签名;用户需要在输入框内录入主CA证书秘钥;
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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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CA线上注销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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