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概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二)受理材料
序号 |
提交资料名称 |
必报 |
条件报送 |
纸质留存备查 |
1 |
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
√ |
|
√ |
(三)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进入下图,进行信息填写;
2.操作人员在上图内填写相应内容,后点击【下一步】,如下图;
注:带“*”的为必填项;【业务收入金额】填写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实际取得的收入,【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填写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
3.操作人员在下图中点击【预览】,可以对录入的信息进行查看,
4.操作人员下图中点击依次点击【下一步】、【确定】按钮报送信息,点击【完成】按钮结束。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申报流程说明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