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点击【设立登记】,开启个体户设立流程,第一步为委托代理人信息,如下图。
2) 委托代理人信息页面默认显示名称申报时,选中的“是否委托代理人办理”,无法修改,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体市监户基本信息页面。
3) 完善基本信息页面,点击【下一步】,弹出办理行政许可告知书对话框。
4) 勾选我已经仔细阅读并悉知,点击【确定】,进入联络员信息页面。
5) 在联络员信息页面,填写各项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其它代采集信息页面。
6)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各项信息,点击【下一步】,弹出申请信息确认框。
7) 在个体市监户申请信息确认对话框,点击【确定】,进入实名认证页面。
8) 在实名认证环节,利用人脸识别认证或二维码扫描认证,成功后进入提示页面。
9) 签字后,点击【签字确认提交】,确定后,进入设立申请提交成功页面。
特别说明:以上行政审批,政府办公地点及电话均由网络收集,为了便于网民快速查看,不能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及准确性,请参考当地政府官网门户网的准确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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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吉林省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系统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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