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核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寅森企服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受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6-88556065
办理期限次月8号前
办理地点台州市行政大楼五楼西
设立依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一条
材料明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①参保人养老手册;②身份证复印件2份;③一寸照片1张;④退休核准书;⑤参保人档案(事业);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晋级工资核准表(事业)。
死亡待遇核定:①职工档案;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一寸照片;④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⑤参保证明;⑥其它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于每月20号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州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手续;
②每月20号后前来办理的业务科受理业务但当月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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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核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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