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都比较重视养老问题,都会为自己购买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发生死亡事件,那么就没有办理继续领取养老金了,那么死亡人员的亲属是可以申请领取遗嘱待遇的,那么在曲靖遗嘱待遇申领社保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寅森企服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曲靖遗属待遇申领社保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二、曲靖遗属待遇申领办理条件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参保单位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支付业务,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三、曲靖遗属待遇申领办理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126号
只有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人员发生死亡了,他的亲属才可以申请领取这个待遇,其他的是不能申领的,亲属可以一次性的申领相关待遇。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社保问题,可以到寅森企服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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