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目标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按照“互联网+”理念和思维,建立省级集中平台,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推行电子证书
自行下载打印
今后,对在浙江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且在规定年限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相关部门将制作浙江出具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电子合格证明,同时可申领国家印制的纸质资格证书。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模板)
而对以下人员,相关部门则制作相应的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对参加我省自主实施的,由省人力社保厅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举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除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单位外,对在我省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对参加考评结合的高级职称业务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模板)
此外,由省级有关行业考试机构组织的高级职称业务能力考试,根据实际也可实施电子证明。各地各部门对中初级职称评审(含初定、认定)通过人员,可参照本意见实施电子证书。
加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印章的证书或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但是,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省人力社保厅将建立并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照库,对历年省级制发的信息准确完备的资格证书,配以电子证书(证明),供本人下载打印使用。相关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证明)。对遗失的往年发放的纸质证书,不再补办纸质证书,由持证人自行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
违规使用电子证书
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证明)设置二维码、电子印章等多重数字化防伪。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面向社会开放证书信息查询,并可对证照信息进行网上验核。根据《意见》,持电子证书(证明)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严禁伪造、篡改、滥用。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浙江将建立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信息库。对违背个人真实性承诺,在申报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规范使用电子证书,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后将信息及时记入诚信库,纳入“信用浙江”个人信用体系和国家信用体系。
今后,浙江还将建立高级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信息集中公布平台,及时公布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评审结果和考试成绩等信息,支持查询下载高级职称评审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电子公文。按照全省统一数据采集和应用标准,省级集中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数据仓,纳入全省数据公共平台,为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基础服务。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按数据集中要求,向省里归集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资格信息。探索建立全省职称评审系统,打造贯通市县、全链条式高效的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实时动态归集各级各类职称人员信息数据。职称制度改革后,开展自主评聘,不再由省里统一发证的高校、医院等单位,每年度应及时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信息,纳入全省数据仓。
此外,浙江还计划探索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云服务平台,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电子档案,动态汇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经历、资格评价、继续教育、注册管理、执业诚信记录和用人单位使用评价等信息,依托大数据构建“专技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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