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也就是深圳企业从事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资质。下文结合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的办理指南与您分享办理过程,本行政审批适用于深圳市区内从事演出经纪业务的企业。那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希望对您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资质有帮助。
一、深圳企业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演出经纪机构具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不含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
二、深圳企业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流程
1、收件。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受理。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5、制证。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送达。办理结果: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深圳企业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方式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0204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
今天,我们了解深圳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内容,如果您的企业有需要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其他文化相关资质,请联系寅森企服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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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深圳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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