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案例,是为了更好让您了解该备案具体情况分享的内容。今天带来的是淘宝平台的算法原理及场景说明,希望通过这些大平台的备案信息让您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有更深的了解与认识。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案例
1、淘宝算法基本原理
为向淘宝平台电商用户展示商品或服务信息,包括用户的访问足迹、历史搜索情况,我们会收集和使用用户在访问或使用淘宝时的浏览、搜索记求。我们会结合依法收集的设备信息、服务日志信息,以及其他取得用户授权的信息,通过算法模型预测人群偏好特征。我们会基于人群偏好特征在淘宝及其他第三方应用程序向相关人群推送可能感兴趣的商业广告及其他信息,或者商业性短信息。
2、淘宝算法运行机制
个性化推荐类算法会基于模型预测人群偏好特征,匹配人群可能感兴趣的商品、服务或其他信息,对展示的商品、服务或其他信息进行排序。我们会根据用户使用产品过程中的浏览行为,对推荐模型进行实时反馈,不断调整优化推荐结果。为满足多元需求,我们会在排序过程中引入多样性打散机制,拓展推荐的内容,避免同类型内容过度集中。如用户不想看到我们在首页或支付完成页面等推荐的商品或服务,用户可以通过长按被推荐的商品或服务图片,在随后出现的弹窗中根据提示选择屏蔽类似商品或者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目: 如用户想管理我们为其推送的个性化内容,可以在“我的淘宝-设置-隐私设置-推荐管理”中进行设置。
3、淘宝算法适用场景
淘宝平台首页、逛逛、支付完成页面等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展示
二、哪些主体需要履行算法备案义务?
《算法推荐规定》第24条规定,需要备案的主体是“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首先,备案义务主体限定在算法服务提供者,排除了算法研发者、设计者和算法最终使用者(用户)。其次,备案义务主体须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
根据网信办2018年11月发布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下列情形:
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
开办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者具有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具体而言,微信、微博、抖音、豆瓣等应用即属于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
三、 哪些算法推荐技术需要备案?
具体而言,《算法推荐规定》规范的主要“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包括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信息服务。
生成合成类主要规范内容聚合、内容自动化生成及内容合成服务,包括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技术,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如语音合成、AI换脸、视频自动剪辑、元宇宙等。
个性化推送类主要规范基于用户画像而进行的内容、商品或服务的个性化推送服务,如短视频、新闻、广告、礼包等推荐服务。
排序精选类主要规范内容服务提供者的版面页面管理,诸如首屏、热搜、精选、榜单、弹窗等。
检索过滤类主要规范搜索引擎、内容检索、内容干预等服务或行为,如搜索引擎不良信息过滤、敏感字词识别。
调度决策类主要规范工作调度服务,诸如外卖、网约车平台等。
综上所述,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案例,淘宝算法分享文章,如果您需要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或者想更多咨询问题,请联系寅森企服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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