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是本文主要内容。通过下文您将了解到该资质简称文网文,是网络文化领域重要资质。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包括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艺术品、网络比赛等经营范围。
一、网络文化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二、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的材料是什么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最新章程;
4、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5、验资报告复印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6、8名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7、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8、网站域名登记证明,非申请法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域名还应有转让协议。
同时需要注意,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后,是可以进行续期的,在网络文化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进行申请,如果过期后就只能重新申请网络文化许可证。
三、未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处罚:
1、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第二十二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 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 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处1000 元以下罚款。
2、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二条: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综上所述,本篇内容介绍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设备人员要求,点击详情一览的文章,如果您还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其他问题或想办理,请联系寅森企服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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