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2岁幼儿随地小便家长被判赔11万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起事件发生在2022年6月,刘某在某医院儿科门诊大厅踩上一滩“水”滑倒受伤,后经医院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而这个“水”其实是一个2岁幼儿的小便。
(配图来源于互联网)
据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前12秒,2岁的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在医院大厅小便。由于保姆站在小杰的身后,刚好挡住了导医台工作人员的视线,以致其无法及时发现。12秒后,刘某因着急给孩子挂急诊号,未留意脚下,被尿渍滑倒而严重受伤。而事发后2分钟,保姆牵着小杰返回现场,用拖把清洁了地面尿渍。
刘某滑倒受伤后,将医院、小杰及其父亲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在这个事件中,虽然医院没有直接责任,但是法院认为,医院作为公共场所,对于进出人员的管控应该更加严格。如果医院能够在事发时及时发现并清洁地面,就可以有效避免刘某受伤。因此,医院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对于小杰及其父亲的责任,法院认为,小杰的父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更好地看护孩子,避免孩子随意大小便。同时,小杰的父亲也应该及时清理孩子留下的尿液,以避免给他人带来伤害。由于小杰的父亲未尽到这些责任,因此应该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在法院的判决中,刘某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刘某在行走时未注意地面情况,且穿着拖鞋,在地面湿滑时不利于防范。因此,法院认定刘某承担30%的责任,而小杰的父亲承担70%的赔偿责任。小杰的父亲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事件提醒我们,作为监护人应该时刻看护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孩子随意大小便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也应该加强进出人员的管控和环境卫生管理。而作为行人,在行走时也应注意地面情况,避免因为地面湿滑等原因而摔倒受伤。
在这个案例中,刘某的受伤并非由医院或小杰及其父亲直接导致,但是因为他们的疏忽和管理不善导致了刘某的受伤。这也让我们意识到生活中的小细节也不能忽视,否则可能会对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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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2岁幼儿随地小便家长被判赔11万,家长不服判决上诉被驳回。,幼儿随地大小便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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