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总局在京举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庆祝建国70周年宣传活动,部分省广电局和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的代表参加了活动。
这次活动,广电总局就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宣传工作,向全国网络视听新媒体机构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各网络视听节目传播新媒体机构要把牢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网络视听宣传主线。
二是全国所有的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机构都要围绕主题主线,践行“四力”要求,着力打造优秀网络视听作品。
三是网络视听媒体节目传播及网络原创内容制作机构要凝聚行业共识,大力推出现实题材作品,充分展现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变革和成就,营造浓厚庆祝氛围。
四是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要发挥互动优势,策划开展丰富多样的网络视听互动活动,用好新技术新手段,充分汇集民众智慧热情。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一直是近几年备受争议的行业,群众对于网络视听节目传播深受喜爱,而进入到网络视听行业有志之士不再少数,但要记得进入网络视听行业需要申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
如何申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
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广电总局审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有哪些:
1、申请报告包括:业务类别(自办节目、转播、集成等)、播出标识(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专用标识)、传播方式(频道播出、点播、下载定制、轮播、数据广播等)、传输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集成内容等;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3、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内容规划、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4、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5、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6、申办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与开展业务有关的证明(网站注册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许可文件等);
7、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申请人为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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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标题: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庆祝建国70周年活动,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第二届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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