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上海聚蓝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聚蓝公司)诉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下称沃尔玛华东公司)、莱卡健康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下称莱卡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1、聚蓝公司
上海聚蓝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主要从事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家庭饮用水过滤水壶等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
2、沃尔玛华东公司
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隶属于美国沃尔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商业零售和批发(包括代销、寄售、仓储式会员制销售)等。
3、莱卡公司
莱卡健康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8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饮用水过滤产品,销售自产产品;雾化机等。
4、案件回溯
聚蓝公司称自己拥有名为“滤芯分离式直饮水壶”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 201010208923.8),其从沃尔玛华东公司购得的“莱卡LAICA” 5000SERIES-J51型滤水壶涉嫌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遂将该水壶的进口商莱卡公司和销售方沃尔玛华东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200万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水壶确实侵犯了聚蓝公司的专利权,判令双方共同赔偿聚蓝公司100万元(沃尔玛华东公司承担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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