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小米诉“雷军电动”商标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雷军电动”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1、小米科技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日,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硬件和电子产品研发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同时也是一家专注于高端智能手机、互联网电视以及智能家居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
2、雷军电动
雷军电动车由潍坊瑞驰公司生产销售,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30日,业务范围包括:新能源车整车设计、制造、销售等。
3、案件回溯
小米科技称自己享有“雷军”商标专用权,经调查发现潍坊瑞驰公司生产销售的“雷军电动”系列电动车车身显著位置部分使用了涉案标识,涉嫌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遂将其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潍坊瑞驰公司侵犯小米科技商标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40万元。潍坊瑞驰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小米诉“雷军电动”商标侵权案获赔40万元!,雷军 商标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