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七条解读: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七条解释:今日财税知识资质更新-寅森企服

公司法第七条解读: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七条解释


更新时间:2025-04-28 05:14
发布:2023-11-16 编辑:成然 浏览:10862
摘要:公司法第七条解读: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七条解读:营业执照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
公司法第七条解读:营业执照
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营业执照的规定。
一、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从设立中公司成为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公司同时取得名称专用权。


二、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包括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
公司营业执照对外的法律效力为公示效力,公司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悬挂公司营业执照,第2款规定的营业执照应载明事项均属于应公示范围。营业执照对内的效力为约束效力,公司应当对登记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营业执照所载内容变更的,依法办理应当变更登记。
三、拓展延伸: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不是一律无效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一般认定合同有效;若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法第七条解读:营业执照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Tag:

本页标题:公司法第七条解读: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七条解释


本页链接:http://cn.dfyuhang.com/cszhishi/141360.html

寅森508网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微信号
1091218940
请您留言

留言通道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