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集体决定用款是否构成挪用资金,挪用资金罪与非罪的界限? 现在的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好,而作为公司的股东,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但是股东没有随意挪用资金的权利,这种行为是违反的。那么,股东集体决定用款是否构成挪用资金,挪用资金罪与非罪的界限? 股东集体决定用款不构成挪用资金。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变更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股东集体决定用款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特别声明: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部分图片和文字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1091218940@qq.com
本页标题:股东集体决定用款是否构成挪用资金 ,股东集体决定用款是否构成挪用资金行为
留言通道
发送成功之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Onlin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