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当股东有什么区别? 先来看两个概念: 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在我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统称叫“企业法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责任公司等。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比如:你、我、他。 那么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当股东有什么区别呢? 1、税收方面 自然人股东:公司有盈利进行个人分红的时候,自然人股东需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法人股东: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无需重复缴纳企业所得税。 2、经营风险 自然人股东:当实际运营的公司因经营风险导致企业异常、风险监控时,该企业的自然人股东会第一时间受到牵连,如: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情节严重可能会冻结自然人股东名下银行账户和其他财产。 企业法人股东:在创始人和实际运营公司之间,增加了“企业法人”这一道防火墙。由于股东是企业法人,有限公司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可有效隔离创始人和实际运营公司的经营风险。 3、股权问题 自然人股东:随着公司发展壮大,股东可能会越来越多,如果全由自然人持股,股权会非常分散。 如果想要将自有股份转让,需要得到其它股东的签字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或失联就可能无法转让,且转让时,若股权有溢价的,溢价部分需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法人股东:创始人可成立自己的家族公司,可以通过控股间接实现对实际运营公司的控制权。 如要进行股权转让,在创始人的家族公司层面、或合伙人的控股公司层面进行股权转让即可,无需经过实际运营公司其他股东的签字同意,不影响实际运营公司的股权架构。 规定 国税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视为有正当理由。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当股东有什么区别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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